第一条 办公电脑是指学校所有教职工办公使用的属于我校固定资产的电脑。图文信息中心仅向办公电脑提供上网服务。
第二条 申请办公电脑上网开户的用户须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后,亲自到图文信息中心办理。图文信息中心确认其身份后,为其开户、分配IP账号及绑定MAC地址。
第三条 用户必须对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责,并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负责。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其用户账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报告图文信息中心。
第四条 办公电脑仅限于教职工在工作期间使用,只能用于各部门的工作、学习。禁止在工作时间使用办公电脑玩游戏、炒股等行为。不得观看与教学、工作无关的影视资料。不得浏览不健康或者非法的网站。
第五条 办公电脑使用者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安定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发布各种有害信息。
第六条 不得在互联网上发表不健康的言论,不得上不健康的网站,做到安全、文明、健康、守法上网。
第七条 办公电脑使用者不得进行任何干扰其他网络用户,破坏网络设施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限于)商业公告、散布计算机病毒、进入未经授权的计算机系统、盗用非法的IP 地址入网等等。
第八条 办公电脑使用者有义务向网络管理员报告任何违反办公电脑使用者上网规定的行为,并对自己在网络使用中的行为负责。
第九条 对被动接收到的不良信息,应及时予以删除,严禁扩散,同时应及时报告网络管理员和学校有关管理部门,并协助删除。
第十条 严禁私自更改网络中心分配的 IP 地址及网关等,如出现冲突情况或网络出现其他问题请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图文信息中心,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第十一条 增强上网安全意识,终端用机应安装防毒软件和防火墙,并及时升级。如有技术问题可与图文信息中心联系协助解决。严禁访问非法网站和利用办公用电脑玩游戏,若因查阅、下载非法信息或联网游戏,造成病毒泛滥、影响公共网络使用,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用户必须自觉接受并配合国家和学校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上网用户应对上网行为负责,违规者学校将视违纪情况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者移交学校或公安机关处理。触犯法律者,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